发了这么多牢骚,起因是中午一件事,最后一根稻草,而我却没有办法破解。今日周六,驻镇队员有一人值班,来电话说镇里接到投诉举报某河道有人非法采砂,联系水利让执法队员自己去,请求执法局我这里增援。
我县有机制,信访举报由业务部门处置,如需要执法部门配合的可请求配合。这事如果到我这里,完全可以要求水利先去,需要的话我们再配合。可是队员作为驻镇执法队员,我理解他们的难处,不要说投诉举报要办,就是其他事乡镇要求也不得不去。但我科室只有二人,我正有事,另一人不在当地,婉拒。
后来了解到叫执法队员出动的是水利员,一个水利员有权要求执法队员到现场处置水利举报,有人说又不是领导,执法员可以不去呀,事实上在乡镇领导还是支持水利员。所以心态有点崩。凭什么一个水利员就可以对执法队员指手画脚,执法队员就低人一等,做最累的话,承受不属于自己的责任,背着最黑的锅。而这我没办法解决。
这件事中业务部门的监管职责怎么体现?有事不到现场,业务部门怎么掌握情况?这不重要,也没有棒子会打到监管上,也许他们要掌握情况可以要求执法部门报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