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蒙古黄金家族元朝与四大汗国国祚几何?图解-哔哩哔哩】 网页链接
蒙古语里把“合罕”对译为“皇帝”,也就是说,蒙古语的“合罕”,就是汉语的“皇帝”,因此蒙古语的成吉思汗,在写成汉文的时候,写作“成吉思皇帝”。
大都的那个“合罕”,“大元皇帝”,不是什么“蒙古大汗兼任皇帝”,而是只有一个“大元”,这个“大元”的皇帝是天下共主。
依据就是:
1.所有的四大汗国的史书中,都把大都的那位称作“合罕”,而把自家称作“汗”,在记录家谱的时候都以大元皇帝为大宗,本家为小宗;
2.太祖、太宗以下,在建立四兀鲁思的时候讲明了,只有游牧地是诸王兀鲁思的管辖范围,所有城市、绿洲、定居农耕地方,都是由合罕选派达鲁花赤、断事官直辖,因此后来的四大汗国,其实是皇帝违反祖制,承认既成事实,把本应当直辖的各行省赏以名义赏赐给诸王而形成的;
3.四兀鲁思都接受大都朝廷的册封,包括金印和宝册,而且伊儿汗国为了和欧洲交流,还要求朝廷允许赏给四夷之宝,才能在对欧国书上盖印,并且这个印的位置还优先于伊儿汗国自己的的藩王印;
4.四兀鲁思和其它诸王一样,在内地有自己的五色丝户,即他们一样从大都领取俸禄;
5.四兀鲁思曾经请求大都批准人事调动,让某些内地大臣前去任职,朝廷予以拒绝,理由是“此宰相之储,非诸侯所可臣者”,即朝廷认为西道诸王一样是朝廷的诸侯,而非外国;
6.大元大一统志记录四兀鲁思的疆域,但没有外国的疆域,即大都政府认为四兀鲁思的领地是朝廷内藩的领地,是“本国法定领土”的一部分;
7.元史以诸王列传记录四兀鲁思后裔,即承认他们是宗藩藩王,而不是外国;
8.元史以地理志记载四兀鲁思疆域,即以四兀鲁思地为领土,而非外国。
整个历史上的全部蒙古大汗(合罕)与大元皇帝当然也可以说有区别,但在大元时代,大元“皇帝”可以被视作是融摄了大蒙古合罕,元朝皇帝们把铁木真、窝阔台、贵由、蒙哥视作是被追尊的先代皇帝,犹如太王、王季、文王之于武王、成王;每每论及自己的天下时,说这是“世祖皇帝之天下”;把西道诸王的兀鲁思看做如西汉关东诸侯国一样的内藩,世上没有伊儿汗国、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而只有“太祖位下诸王封地”“太宗位下诸王封地”,只有朝廷的“裂土分茅,屏藩王室”。
蒙古语里把“合罕”对译为“皇帝”,也就是说,蒙古语的“合罕”,就是汉语的“皇帝”,因此蒙古语的成吉思汗,在写成汉文的时候,写作“成吉思皇帝”。
大都的那个“合罕”,“大元皇帝”,不是什么“蒙古大汗兼任皇帝”,而是只有一个“大元”,这个“大元”的皇帝是天下共主。
依据就是:
1.所有的四大汗国的史书中,都把大都的那位称作“合罕”,而把自家称作“汗”,在记录家谱的时候都以大元皇帝为大宗,本家为小宗;
2.太祖、太宗以下,在建立四兀鲁思的时候讲明了,只有游牧地是诸王兀鲁思的管辖范围,所有城市、绿洲、定居农耕地方,都是由合罕选派达鲁花赤、断事官直辖,因此后来的四大汗国,其实是皇帝违反祖制,承认既成事实,把本应当直辖的各行省赏以名义赏赐给诸王而形成的;
3.四兀鲁思都接受大都朝廷的册封,包括金印和宝册,而且伊儿汗国为了和欧洲交流,还要求朝廷允许赏给四夷之宝,才能在对欧国书上盖印,并且这个印的位置还优先于伊儿汗国自己的的藩王印;
4.四兀鲁思和其它诸王一样,在内地有自己的五色丝户,即他们一样从大都领取俸禄;
5.四兀鲁思曾经请求大都批准人事调动,让某些内地大臣前去任职,朝廷予以拒绝,理由是“此宰相之储,非诸侯所可臣者”,即朝廷认为西道诸王一样是朝廷的诸侯,而非外国;
6.大元大一统志记录四兀鲁思的疆域,但没有外国的疆域,即大都政府认为四兀鲁思的领地是朝廷内藩的领地,是“本国法定领土”的一部分;
7.元史以诸王列传记录四兀鲁思后裔,即承认他们是宗藩藩王,而不是外国;
8.元史以地理志记载四兀鲁思疆域,即以四兀鲁思地为领土,而非外国。
整个历史上的全部蒙古大汗(合罕)与大元皇帝当然也可以说有区别,但在大元时代,大元“皇帝”可以被视作是融摄了大蒙古合罕,元朝皇帝们把铁木真、窝阔台、贵由、蒙哥视作是被追尊的先代皇帝,犹如太王、王季、文王之于武王、成王;每每论及自己的天下时,说这是“世祖皇帝之天下”;把西道诸王的兀鲁思看做如西汉关东诸侯国一样的内藩,世上没有伊儿汗国、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而只有“太祖位下诸王封地”“太宗位下诸王封地”,只有朝廷的“裂土分茅,屏藩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