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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可:概念史视野中的晚清天主教与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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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晚清之前,国人对基督宗教的认识实际上只是天主教。19世纪相当长的时间里,“天主教”仍然被许多中国人用作基督宗教的总称。新教传教士为与天主教相区别,使用“辨正教”、“更正教”等词汇强调自身正统,两教在概念上展开对“正”的争夺。“天主教”由总称变成基督宗教之一派,以及“新教”译名之流行,是新教传教士提升新教地位的努力与晚清维新思潮相结合的结果,由此产生的“新教胜于旧教”观念,对现代中国人的历史和宗教认知造成很大影响。
【关键词】:概念史 天主教 新教 维新思潮


IP属地:上海1楼2024-11-23 12:34回复
    基督宗教传入中国,在明末清初达到一次高潮,但到清中期经历了一百多年的禁教期。鸦片战争后,教禁解弛,入华的除天主教外,另有大量新教传教士。晚清天主教与新教传教士的传教活动有许多差异,到后期教会教民之间也曾爆发冲突,学界多有论述。(1) 从最基本的概念容受角度看,晚清中国人曾使用大量纷繁各异的词汇指称今日的“天主教”、“新教”、“基督宗教”等概念,引起的争议甚而至今未绝。译词的纷争,不是简单的西教东传或汉语新词创制问题,也与中国人对历史和宗教的特定认知密切相关。(2)
    西学东渐,汉语中诞生大量新词。无论新词的创制出自本土或借自日语,都促使古代汉语中原有字、词的涵义发生改变,“宗教”之“教”便是典型例子。(3) 美国学者史密斯在研究“宗教”概念时提出,“一部成熟的观念史,必须奠基于对新词语以及对旧词语在其含义上的新发展的细心审视之上”。(4) 由于基督宗教在中国传播具有阶段性,诸如“天主教”等词汇,其指涉的涵义并不恒定,历史上的涵义与今日的用法不完全相同。
    晚清翻译西方概念时新词大量出现,其语义并不都是简单的对等复制,而可能发生“扩展、收缩、改进、恶化、移位、禁忌化或寓意化等诸多变易现象”。(5) 这类现象,或用刘禾的说法,这些“主方语言中意义的发明和创造”,(6) 涉及的不仅是语义学问题,而且关系到更广大的思想文化背景。在晚清这个西学东渐的关键阶段,往往同一西方概念在“词化”过程中会出现大量不同汉语译词,而译词统一过程并不单取决于翻译本身在“理据”上的选择,而会有许多社会文化因素参与。(7) 就本文论题而言,狭义的“概念史”很难单独存在,它需要被置于观念史和社会文化史之中才能更好地理解。(8)
    基督宗教概念在汉语中寻求对应术语,是相当复杂艰难的过程。无论天主教或新教,有关至上神的“译名之争”曾长期延续,至于翻译《圣经》时的具体用词选择,更是争论迭出。而“天主教”(Catholicism)和“新教”(Protestantism)此类关系到“标明自身”的译名歧见,其中不仅有纯粹学理的考虑,更包含两派之间或与其他宗教之间社会政治性的争夺用心。教内人士选择何种词汇,与教外士人的印象和认知之间,具有复杂的影响与互动。即使最简单的沿用,都会在微观层面带来涵义的部分传递和创造,从而产生新的“边缘义”或“周边义”,甚至参与到特定观念的塑造当中。


    IP属地:上海2楼2024-11-23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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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主教”之辨:涵义的转换
      明末天主教传教士来华后,对选择什么中文词汇来对译基督宗教的Deus,曾有多种意见。耶稣会内部、耶稣会与其他天主教修会之间,均有激烈争论。嘉定会议等几番讨论之后,教廷在1704年最终裁定“天主”为可用译词,不用“天”或“上帝”。(9) 当然,从利玛窦(Matteo Ricci)开始,天主教传教士们就已多用“天主教”称呼自身。而由明末至19世纪,中国士人无论宣教、卫教或敌教、反教,也大多接受和使用“天主教”这一名词。正像Catholicus本身有“普遍”之涵义一样,明末清初传教士使用“天主教”名词时,实际是指称基督宗教总体。在他们笔下,凡基督信仰之人,均属“天主教”。尽管天主教传教士来华之际,欧洲宗教改革运动已经兴起,但出于策略考虑,他们在中文著述里基本不提“天主教”的教派纷争。利玛窦《坤舆万国全图》“罗马国”的注文中写道: “此方教化王不娶,专行天主之教,在罗马国,欧逻巴诸国皆宗之。”(10) 艾儒略(Giulio Aleni)《职方外纪》提及:“凡欧逻巴州内,大小诸国,自国王以及庶民,皆奉天主耶稣正教,丝毫异学不容窜入”。他在谈到德意志(“亚勒玛尼亚”)时,没有谈宗教,而英吉利则被置于“欧逻巴”卷最后一篇“西北海诸岛”,叙述简略,只记录风土奇闻,甚至未提及“奉教”。(11) 同样,南怀仁(Ferdinand Verbiest)等人撰写的《西方要纪》也认为: “西洋诸国,惟有一天主教,并无他教。”(12) 到乾隆年间,蒋友仁(Benoist Michael)在所译《地球图说》中仍声明: “(欧逻巴州)上下皆奉天主教,婚不二色,教无异学。”(13) 这类西人地理著作都不约而同地描绘出一统的欧洲“天主教”世界。此时的概念体系中,即使基督宗教内部存在改革与分裂,也都是“天主教”内部事务。
      不过,清中期士人并非对新教改革情况一无所知。雍正年间陈伦炯在《海国闻见录》中说,欧洲各国“而尊天主者,惟干丝腊、是班牙、葡萄牙,黄祁为最。而辟之者,惟英机黎一国”。(14)但笔止于此,未说明“辟天主”的英机黎(英吉利)所信为何教,当时的读者也不知英机黎人是否信仰基督。
      19世纪中期前,在中国士人的观念中, “天主教”一词基本涵盖整个基督宗教:凡信奉天主、耶稣者均为奉天主教之人,“天主教”是与伊斯兰教、佛教等并立的宗教。如学者赵翼认为“大抵欧罗巴诸国,悉奉天主教”,把“天主教、孔教、佛教、回回教”称作天下四个“大教”。(15)从康熙年间邱嘉穗的《天主教论》,(16) 到道光年间俞正燮所撰《天主教论》,(17)梁章钜所写《天主教》,(18)都把“天主教”等同于基督宗教全体。
      到晚清,随着新教传教士的到来,新教在中国也逐渐树立起与天主教不同的独立宗教地位,并为中国人所知。中国人的原有概念结构遭到冲击并逐步改变。“天主教”一词的涵义由“基督宗教”(Christianity)转变到现代通用的“罗马天主教”(Catholicism),经历了很长过程。
      晚清最早出现的一批“开眼看世界”的西学著作作者,都已了解到基督新教的存在,但对其理解和命名还很不一致。徐继畲《瀛环志略》已对天主教和新教有所区分,但所用词汇主要是“洋教/西教”、“公教/修教”。(19) “洋教”和“西教”之分虽为一些晚清士人所沿用,但从字面上看类似于同义替换,不利于记忆和区别。(20) 梁廷枏在完稿于1846年的《耶稣教难入中国说》中,使用了后来较多见的名词“耶稣教”,(21)但他只笼统地说“故凡尊耶稣者,至称之曰天主,其教亦曰天主教”。(22) 在他笔下,“耶稣教”也只是“天主教”的同义词,并不对应新教。按学者所论,梁廷枏著述显示其对16世纪以后的宗教改革所知无多,(23) 从行文看,他所用的“天主教”、“耶稣教”范围都包含了整个基督宗教。(24)
      同样的含混情况也出现在魏源编著的百卷本《海国图志》中。《海国图志》广引诸书,对天主教和新教的命名很不统一。如在“耶马尼”(即日耳曼)篇中,引用玛吉士《地理备考》的说法:“(耶马尼)所奉教有三:一罗马天主公教,一路得修教,一加尔威诺修教。”但其后又引用马礼逊父子撰写的《外国史略》,使用了“天主新教”、“耶稣本教”的命名。(25) 魏源在评述时也杂采了音译和意译等多种名词,比如《南洋西洋各国教门表》:
      天主教总名为克力斯顿教,亦分三:一加特力教,乃意大里亚所行天主旧教;一额利教;一波罗特士顿教,则诸国所后起。大都有不供他神而尚供天主偶像、画像,及礼拜前贤生日者。……世传西洋惟英吉利一国独辟天主教,不知英夷所辟者,加特力教尔。(26)
      魏源不但使用新出现的音译名词指称各教派,同时也运用旧有的“天主教”作为基督宗教总名,体现出新旧概念体系正在整合。当然,这几个音译词并非魏源首创。“克力斯顿教”、“加特力教”、“额利教”、“波罗特士顿教”先前就已出现在林则徐组织编译的《华事夷言》和《四洲志》之中。(27) 根据魏源的引述,道光戊戌年(1838)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中就已有“波罗士特正教”的提法。(28)
      魏源对“英吉利辟天主教”之说的辨析,可以认为直接针对前述《海国闻见录》的说法,
      即恰好反映出旧有“天主教”概念与新的“加特力教”命名之间的错位。魏源说英国不是“辟天主教”而是“辟加特力教”,正能体现魏源的潜意识里仍把“天主教”视为基督宗教总称。他在《海国图志》另一处有“波罗士特之天主教”和“加特力之天主教”的提法,(29) 即为最佳佐证。


      IP属地:上海3楼2024-11-23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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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19世纪中期已有通晓西学的士人将“天主教”和“耶稣教”并立区分,比如何秋涛《朔方备乘》指出,中国人“皆只知有天主教,而路得所创之耶苏教中国未有闻焉,盖其时耶苏教尚未盛行于泰西也。”(30) 夏燮《中西纪事》也言及“英人自路德改立耶稣教,于是禁行天主教”。(31) 但在概念运用上,仍有许多士人和魏源一样,将“天主教”视作基督宗教总称。如《朔方备乘》同节还提及“同一天主教,分而为三,而三大国者各奉其一”,(32) 吕调阳为谢清高《海录》作注释时也采用相似表述,以“天主教”下分“加特力教”、“额利教”和“波罗特士顿教”。(33) 可见,此阶段尚处概念变化初期,对相关概念词汇形式的选择仍有多种意见,彼此之间存在指称的不一致。
        官方层面,清朝王公官员与西人交涉日多,对西方宗教之了解也不断深入。道光帝在1844年12月应准两广总督耆英上奏,开弛天主教之禁,实际上结束了康熙末年以来的禁教期。(34) 但该年弛禁一事,因法国天主教士而起,上谕针对的也是“拜偶像”的天主教。由于“天主教”这一词汇产生的指称偏差,导致新教国家不满,便通过外交途径要求一体弛禁。耆英1845年底回信给英国公使德庇时(John F.Davis),答应其请求,并称: “本大臣于各国习教规矩有无分别,本不知晓,今习教为善之人既概免治罪,则无论拜偶像不拜偶像,但系习教为善者,皆在所弗禁。”“弛禁”范围扩大到所有基督宗教教派。(35)
        其后,英美两国通过立约,将新教传教士的传教权确定下来。1858年6月签署的中英《天津条约》第8款规定:“耶稣圣教暨天主教原系为善之道,待人如己。自后凡有传授习学者,一体保护,其安分无过,中国官毫不得刻待禁阻。”同期签订的中美《天津条约》第29款则提及,“耶稣基督圣教,又名天主教,原为劝人行善,凡欲人施诸己者亦如是施于人”。(36)
        仅从这些条约文本来看,主语“天主教”与“耶稣基督圣教”等同,其中固然有英美两国外交人员欲表明新旧教同为一源,应同享权利的用心,但从中国人角度看,很难辨明其中的差异,而仍会统视为“天主教”。比如咸丰十年(1860)袁甲三在奏折里仍将美利坚、英国和太平天国通通归之于“天主教”。(37) 直到咸丰十一年,总署大臣们才对其中区别有所认识,在上奏中特别提出:“查英夷所奉,系耶稣教,与法夷所奉天主教,虽属相似,而历询各夷酋,则称微有不同,其金陵贼匪所奉之教,与英夷相同。”(38)
        同治年间,官员督办洋务,对外交涉增多,对此也有所体认。同治六年(1867)两广总督瑞麟称:“天主教惟法国奉行惟谨,此外各国,各奉各教,不尽划一。”(39) 而同期曾国藩则更清楚其前后:“天主教兴于泰西,而今日之泰西,则另立耶稣教,而又改天主教。”(40) 同治年间,“天主教”与“耶稣教”之分在士人论述中开始多见。
        对普通士人而言,尽管开始接触这两个名词,但对“天主”和“耶稣”为何成为两个教,依然不甚清楚。同治末年,《教会新报》发表论说,称“本朝有中国习天主教之人,藉教行恶,经官查办在案。此天主教之事,与我耶稣无涉”。有士人读后,不明为何“天主教与耶稣无涉”,写信询问报馆。报馆回答:“即前明正德十一年也,天主、耶稣两教分门别户,各自传教,天主教至中国在前,耶稣教至中国不过七、八十年。”(41) 对于引介西学的人来说,一方面要区别两教,另一方面要说明两教同出一源,并不像天主教与佛教这般差别巨大,尤显艰难。
        士人尚且不明,民众更不必说。在晚清不断发生的“排洋”事件中,天主和耶稣两教往往同被攻击,一教引起的问题,另一教也会被卷入。王之春《蠡测卮言》说, “急于传教者”,只是法国天主教传教士,但“中国人民未及辨此,统闻洋人之名而即恶之,一见洋人之来而即避之”。(42) 同治十年总署王大臣在《致各西国大臣书》里提到,当时反教民众“不问天主耶稣有无区别,而皆指为天主教也”。(43)
        从明末到晚清,中国人对基督宗教的认知,长期来源于天主教传教士传入的概念体系,因此将有基督信仰之人统统归于“天主教”,并不奇怪。即使戊戌(1898)之后,西学传播在士人中已相当深入,但对民众而言,两教之分仍未成为常识。白话报刊《京话报》1901年仍刊文陈说:“但是这传教的人,其中却有两种:一是天主教,一是耶苏教。外国从前只有天主教,并没有耶苏教,后来他们因为意见不合,各有各的道理,所以分而为二。”(44)
        “天主教”由总称变成基督宗教之一派,这种语词和概念变化,在新教传教士陆续编写的英汉字典中亦有反映。马礼逊(Robert Morrison)在1822年版《华英字典》的第3卷《英汉字典》中,将“Christianity”译为“天主教、十字教”,将“Church”译为“圣会、天主会”及“天主堂”,(45)同时该字典并无“Protestant”或相关词。尽管马礼逊是英国新教传教士,但仍以“天主教”之名来翻译基督宗教全体。这和“新教”尚未进入中国的概念体系有关。鸦片战争后,情况发生变化。湛约翰(John Chalmers)在1859年出版的《英粤字典》中,将“Christianity”译为“耶稣教”。(46) 而卢公明(Justus Doolittle)编写的《英华萃林韵府》和罗存德(Wilhelm Lobscheid)的《英华字典》在“Christianity”下都同时列有“耶稣教”和“天主教”两个译词。(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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