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色盲悖论做例子,它的例在于:A将蓝色定义为了PS上面颜色代码为
#0000FF 的那个东西,但是B眼里的#0000FF 其实是A眼里的绿色,但是B仍旧跟随所谓的‘普遍定义’将他看到的绿色定义为蓝色,并且也称它为蓝色,但实际上B看到的颜色和A看到的不一样”,然后转换到现实生活中其他被定义的“普遍规律”中,那么由众多定义形成的“普遍规律”,其中势必会出现和色盲悖论一样的情况。
例如,A将高兴这种情绪定义为了表情上表现为笑容的那种概念,但是B眼里的这个“A表情上表现出的笑容”,却成了一种悲伤的情绪,但是B因为受“客观规律与定义”的影响,他仍旧称它为“高兴”,但实际上B的情绪和A不一样。
这种情况如何解释?理论上能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