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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连载】明朝----华夏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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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即太阳,太阳普照大地,滋养万物。
明朝---一个伟大的王朝,集汉人智慧大成的王朝。
明朝---一个奠定了今天中国基本版图的王朝。
明朝---一个思想文化空前繁荣的王朝。
明朝---一个以军事组织形式为高效社会运转方式的王朝。
明朝---一个农业生产空前繁荣的王朝。
明朝---一个刚烈不屈的王朝!
正是:日月重开大宋天,汉官威仪光四海!
      
老实说,这个头不好开。这篇文章的作用主要目的只有一个:纠正大家对明朝的偏差认识,让被扭曲的明朝特色重新鲜明起来。
说起明朝,不得不说说元朝的政治。元朝的民族政策大概是这样的:蒙古人第一,色目人第二,汉人第三,南人第四。
铁证在此:蒙古、色目人作一榜,汉人、南人作一榜。---《元史 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举人入院,搜检讫,蒙古人作一甲,序立,礼生导引至于堂前,望阙两拜,赐策题,又两拜,各就次。色目人作一甲,汉人、南人作一甲,如前仪。--《元史 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蒙古、色目人,年三十以上并两举不第者,与教授;以下,与学正、山长。汉人、南人,年五十以上并两举不第者,与教授;---《元史 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冬十二月,复立国子学试贡法,蒙古授官六品丅,色目正七品,汉人从七品。--《元史 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至大四年,诏蒙古人降一等,色目人降二等,汉人降三等。---《元史 志第三十二   选举二

国子生员十有八人:蒙古人六名,从六品出身;色目人六名,正七品出身;汉人、南人共六名,从七品出身。---《元史 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成宗大德二年十二月,定各省提调军马官员。凡用随从军士,蒙古长官三十名,次官二十名,汉人一十名;万户、千户、百户人等,俱不得占役。---《元史   志第四十六   兵一

诸蒙古人与汉人争,殴汉人,汉人勿还报,许诉于有司。--《元史 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
诸蒙古人因争及乘醉殴死汉人者,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元史 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
这个政策是十分野蛮的,把人直接分成了三六九等,是彻头彻尾的民族歧视政策。
今天先写到这,明天接着写,欢迎收看。


1楼2010-12-12 21:27回复
    明天接着看


    IP属地:福建3楼2010-12-12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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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即日起,每天保持三更,小树承诺,一定用史料兑现楔子和题目上对明朝的赞美。而且承诺,尽可能说明白


      4楼2010-12-13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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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呢,我们来看第二件有趣的事情。
        《元名臣事略》卷七《平章廉文正王》记载:公言:「国家自开创以来,凡纳土及始命之臣咸令世守,逮今垂六十年,故其子若孙并奴视所部,而郡邑长吏皆其皂隶僮使,此在古所无。宜从更张,俾考课黜陟。」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像元朝这样大封天下于功臣,功臣奴役郡邑其他官吏及自己部下的王朝,不但亘古未有。仔细一琢磨,不难发现,里面还真有很大奴隶制的味道,这和后来的清朝有一拼。
        钱穆先生在他的著作《国史大纲》评价元朝设立的里甲制度【即二十家为一甲,以蒙古人为甲主】:衣服饮食惟所欲,童男童女惟从命【出自徐大焯《烬余录》】,这是什么?这就是奴隶制度。
        元朝做出的蠢事还不止这些。烂印纸币也是元朝的一大特色。先是印了【中统钞】,后来又印了【至元钞】,一张顶中统钞五张。元武宗觉得还不够,又整出个【至大银钞】,一张顶【至元钞】五张。
        除了这些,还有一件事情元朝做的十分混账。据赵天麟所著的《太平金镜策》记载: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谨于千顷,不耕不稼,谓之草场,专放孽畜。
        能把农田做牧场,不耕不稼的,恐怕元朝又再度“秀了一把”,真是亘古未有,令我辈叹服元朝统治者的“统治智慧”。
        


        7楼2010-12-1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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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看完全篇大家觉得明朝没我说那么好,我甘愿自罚三篇原创。


          8楼2010-12-1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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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挺有意思


            9楼2010-12-1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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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楼主


              IP属地:江苏12楼2010-12-14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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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廿二史札记   明祖晚年去严刑》记载:洪武十八年,诏天下罪囚,刑部都察院详议,大理寺覆谳,然后奏决。二十年,焚锦衣卫刑具,以系囚付刑部。二十八年,又诏曰「朕起兵惩创奸顽,或法外用刑,本非常典,后嗣止循律典,不许用黥刺剕劓阉割之刑,臣下敢以请者,寘重典。」又尝与懿文太子出郊,亲指道旁荆楚,谓太子曰「古人用此为扑刑,以其能去风,虽伤不杀人,古人用心仁厚如此,儿当念之。」是帝未尝不慎重刑狱。盖初以重典为整顿之术,继以忠厚立久远之规,固帝之深识远虑也。
                又《明史 本纪第三 太祖三》记载:己丑,御奉天门,谕群臣曰:“朕起兵至今四十余年,灼见情伪,惩创奸顽或法外用刑,本非常典。后嗣止颁《律》与《大诰》,不许用黥剌、剕、劓、阉割之刑。臣下敢以请者,置重典。”
                明太祖宣布罢黜古代严刑,真可谓功莫大焉,当然,有人又说了,那锦衣卫不是明太祖自己设的么,自己罢了自己设置的机构,算不得功劳,关于锦衣卫的问题,明天我们再来揭秘。
                今天有点事,就写这么多了。三更总算完成了。
                


                14楼2010-12-14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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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陈友谅


                  IP属地:四川15楼2010-12-15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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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家里停了一天电,所以来不及写太多,就把存稿发给大家看看吧。
                    好,我们接着说锦衣卫的事情。和上文一样,我们先罗列锦衣卫的相关史料,再来分析锦衣卫是怎么回事。
                    据明人陈建所著的《皇明通纪》记载:三月,置锦衣卫及镇抚司。先是,置仪鸾司。至是,改为卫所,隶有大汉将军,力士,校尉人等,专掌直驾,侍卫,巡捕等事。若有重囚下本卫,镇抚司推鞠。
                    又有清代著名史学家夏变所著的《明通鉴 卷七 纪七 太祖洪武十五年》记载:初,上置都督府。其属有拱卫指挥使司,寻改为都尉府,以为亲军,管领五卫军事,而设仪鸾司隶焉。至是罢仪鸾司,改置锦衣卫,秩从三品,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恒以勋戚都督领之,以镇抚司隶焉。
                    另据《明太祖实录 一百二九 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四》【洪武十二年条】记载:至是隶仪鸾司,【以数少特诏募民为之】。后罢仪鸾司,置锦衣卫。罢旗手千户所,置旗手卫校尉隶锦衣力士隶旗手。
                    《明太祖实录 一百四九 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四》【洪武十五年条】记载:乙未,改仪鸾司为锦衣卫,秩从三品。其属有御椅扇手擎盖,幡幢斧钺鸾舆驯马,七司秩皆正六品。
                    《明太祖实录 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六十》【洪武十七年条】记载:己卯,改锦衣卫指挥使司为正三品。
                    《明太祖实录 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八十》【洪武二十年条】记载:焚锦衣卫刑具,先是天下官民有犯者俱命属法司。
                    《明太祖实录 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十八》【洪武二十六年条】记载:申明锦衣卫鞫刑之禁,凡所逮者俱属法司理之。
                    


                    16楼2010-12-1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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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我们先来看胡惟庸案。要了解胡惟庸案,得先简单了解一下胡惟庸这个人。
                      胡惟庸在明史是被列在奸臣传里的,介绍胡惟庸,就用它本传第一段来介绍吧。《明史 一百九十六 奸臣》:胡惟庸,定远人。归太祖于和州,授元帅府奏差。寻转宣使,除宁国主簿,进知县,迁吉安通判,擢湖广佥事。吴元年,召为太常少卿,进本寺卿。洪武三年拜中书省参知政事。已,代汪广洋为左丞。六年正月,右丞相广洋左迁广东行省参政,帝难其人,久不置相,惟庸独专省事。七月拜右丞相。久之,进左丞相,复以广洋为右丞相。
                      胡惟庸这个人呢,是在元至正十五年归顺的朱元璋。顺起来,不算早。朱元璋在元至正十三年与自己麾下的二十四大将谋取定远,说起来呢,至少这二十四大将,比胡惟庸资历,是要老的多。这二十四人分别是谁?我们来简单罗列一下。
                      他们分别是:
                      徐达 汤和 吴良 吴祯 花云 陈德 顾时 费聚 耿再成 耿炳文 唐胜宗 陆仲亨
                      华云龙 常遇春 郭兴 郭英 胡大海 张龙 陈桓 谢成 李新材 张赫 周铨 周德兴
                      


                      19楼2010-12-16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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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我这半年看明史没白费功夫 不过三国我基本不会了


                        20楼2010-12-1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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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错字了,不是常遇春,是郑玉春。常遇春一说盖出自我国著名史学家蔡东藩老先生,但这一处确确实实是蔡东藩老先生错了。证据在此:《明通鉴 前编卷一 前纪一 元至正十五年》记载:夏,四月,怀远人常遇春来归。又《明通鉴   前编卷一 前纪一   元至正十二年--十三年》【十三年条】记载:是冬,彭大,赵均用皆僭称王,子兴及德崖等为元帅如故。太祖度濠事不可为,乃以所部兵属他将,而独与徐达,汤和等二十四人谋略定远,取滁阳。蔡东藩老先生居然也出错啊


                          21楼2010-12-16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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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郑遇春


                            22楼2010-12-1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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