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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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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说到司法考试命题的这几年,考生提到刑法命题人很少不骂的。原因是他总喜欢出一些很有争议的的题目。如果高铭暄马克昌这样说,他就非要搞出第二种说法,然后把它塞到司考题目去。这个人就是张明楷。原先他是个在刑法学界名声不彰的人,自从把持司考以后,就名利双收了,大批考生为了通过考试,买他的书,听他的课,连弟子都出来打着他的招牌,办起了辅导班,赚了大把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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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司法考试的过程中,有个不知名的老师有过这样一个提法:张明楷、黎宏、周光权是清华刑法学三剑客。我也曾有幸读过三位名师的著作,觉得这样的提法确实很贴切。三位老师不落窠臼,勇敢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确实如同剑客般有魅力。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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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再发一次张明楷第五版,不定时会看下补链接,或者可以直接加我网盘好友,我看到就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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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求张明楷《刑法学》(第五版)的电子版,PDF或Word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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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大家有什么看法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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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求张老师的刑法学清华大学精品课全集,优酷或者B站都只有零散的几集,谁有真正的全集视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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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求刑法学第五版上下PDF,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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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甲违章开车将乙撞成重伤,以为死了,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拉到车上,行了20公里,将乙仍到河里……导致乙溺水而亡…………………………怎么评价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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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题,有人知道什么时候上市吗?商务印书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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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甲乙是曾经的情人,分手后,已经到了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地步。甲是做生意的,乙靠哥哥用嫂子挣的钱按月给钱生活,甲知道乙的被供养生活的情况。一日甲在某场所与其重要客户谈生意,刚巧乙经过碰上了。甲警告乙不要搅黄他的生意,乙还是成心给搅黄了,甲盛怒,对乙起了杀心。甲知道只要给乙的嫂子打一个电话,告知乙的嫂子乙是被她丈夫拿她挣的钱供养的,她嫂子就一定会断了乙和乙母亲的供给。但如果乙因此自杀,乙嫂子会恢复对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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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打了很多字……提示说不能发广告贴……我一点点发上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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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需要马工程宪法学第二版、张文显法理学第五版、高铭暄刑法学第九版的教材PDF及其他法学教材著作电子版的,可以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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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张明楷教授: 正当讨债不但按照寻衅滋事判刑了。 而且先是民警为帮助老赖逃避债务,利用伪证陷害债权人敲诈勒索老赖,以敲诈勒索罪刑拘债权人。 检察院法院判决书上认定债务人与债权人因工程款结算问题发生纠纷。 债权人讨债成立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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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我看很多人都想要第五版的,那我就再发一次,就怕被那些想赚钱的举报,没了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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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本人有张明楷的第五版刑法学 电子版。有需要的加企鹅🐧1064340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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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经核实吧主caoruidong 未通过普通吧主考核。违反《百度贴吧吧主制度》第八章规定http://tieba.baidu.com/tb/system.html#cnt08 ,无法在建设 张明楷吧 内容上、言论导向上发挥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故撤销其吧主管理权限。百度贴吧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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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国家工作人员A利用职务之便帮助社会人员B获取工程项目后,由B将工程项目转让给社会人员C,转让费10万元。后A和B将10万元私分。其中未签订转让协议,一直由B找的挂靠公司在施工,实际施工人是C。C对国家工作人员A不知情,只认为是单纯的工程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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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8日,本报披露了井研县地税局原周坡地税所所长王齤学军驾车撞人,并与其弟一起将受害者高先明扔进沼气池一案。井研县公齤安局及法医鉴定部门围绕受害者在被扔进沼气池前是死是活展开了调查。日前,经权威部门鉴定,受害者系在尚未死亡的情况下,被犯罪嫌疑人王齤学军抛入沼气池致死的。王齤学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井研县jiancha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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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甲带邻居小孩出门,小孩失足跌入粪塘,甲嫌脏不愿施救,就大声呼救,待乙闻声赶来救出小孩时,小孩死亡。甲不及时救助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不知道这题是不是张老师出的。这个好像不能构成不作为犯罪吧。。。 如果我们找100个人站在粪坑旁边,扔进去个小孩,大家说多少人能跳下去,反正我是不会跳的。但是我坚信出题人会有跳粪坑的勇气的。。。 如果少于50人跳就不符合国民预测可能性,违反罪行法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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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行为人的房屋被征收,动迁普查时,房屋周围只有三十棵树,普查后行为人找了动迁组组长,要求给予照顾,商量后,行为人在房屋周围补栽了几百棵树,动迁组长让普查人员就房屋周围树木重新普查,普查人员也知道怎么回事,就到现场看了看,然后在普查表上填了四百多棵树。行为人因此多得三十万动迁补偿款。请问行为人构成诈骗罪吗?还是滥用职权罪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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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明楷老师在得到开课啦!!!今晚零点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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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丢一个刚买的《刑法学第五版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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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群里争论了一晚上,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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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求教,找关系办事,如果办事者构成滥用职权罪,找关系的人是否构成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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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求购张教授的法益初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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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请问:由于医生严重不负责任,违反诊疗常规,在想到患者是颅脑病变的情况下(病程记录记载),未作脑部检查,给患者用上迅速补充血容量的药,致患者病危后,医生建议转院,医生建议转院是医生预见患者病情的严重性,当时医院有两辆救护车,医生拒绝我们请求派车的要求,任凭孩子在病床上挣扎一个多小时,医生却去睡觉,致孩子失去最佳抢救时机死亡,请问医生构成医疗事故罪还是不作为故意杀人罪?谢谢。(民事一、二审医院败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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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我们要举行辩论赛,辩题是:张某为了杀害李某,在李某的茶杯里投毒。张某见李某服后极端痛苦,于是张某急忙将李某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张某投放的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张某不送李某到医院抢救,李某也不会死。正方,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的未遂,反方,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的中止。我们是正方, 希望大家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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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唐雪案你了解情况,就定性了?? 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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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教大家,关于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 我看一些讲座说学刑法到一定程度一定会在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中做出选择,不可能折中,为什么呢? 为什么我们处理所有的具体问题都要从违法性的本质是侵犯法益还是行为本身恶的观点中逻辑推出来,而不能在具体问题中衡量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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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你有了解案情吗?网络上那些是否是您本人的真实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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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一般情形是法条竞合。故意杀人未遂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严重残疾的情形,按照现在的观点,是想象竞合。刘凤科是通过法定刑的比较,认为按照故意杀人未遂,按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适用未遂的规定处罚。但故意伤害中特别残忍手段导致被害人严重残疾,是可以处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认为是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更为合理。那么问题来了,法条竞合中,一般情况下是特殊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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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甲诈骗乙说有一批特殊货卖能挣钱,乙在不知道被诈骗情况下拉丙一起做这生意,并签订了委托协议,协议中将自己写成这批特殊货物买卖的发起人,并与丙签订了委托购销协议收了丙全额货款。事后甲身份被识破并被以诈骗罪抓捕,已认罪,并证实此特殊货物也子虚乌有。乙的行为算不算诈骗,此案件被害人到底是乙还是丙?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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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人自己在家煲鸡汤 放点罂粟壳 被举报,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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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请问:法条中[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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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人认为间接正犯可是有过失的形式~~不知道各位对此问题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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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http://xbw.100xuexi.com/SubItem/IndexInfoDetail.aspx?id=f0b7ed76 有需要的同学看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