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希望中国引进很多外国的赡养费制度,实际上现在国内法律和欧美,香港的婚姻法的差异就是在于人家有赡养费制度,而我们没有。
大家都讲究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婚前财产公证约定AA制的除外)。
其实这个大家都能接受,就是不能接受,女人因为怀孕生子,养育孩子,照顾家庭等影响了之后甚至一直到终身的收入,如果有赡养费制度以后,男人也不敢随便出轨,因为出轨代价也很大(如果妻子不再婚的话,他还得养妻子一辈子),就算离婚,女人也不用担心生活质量下降太多,夫妻婚内关系趋于平衡,更容易融洽。
可惜天朝政府不知道何年哪月才会引进这个赡养费制度?
加名不加名的,都是自愿行为,不归法律约束。只是现在女性过于没有保障,因此才希望有一半属于自己的家,来保证夫妻关系的平等,而不是一方更强一方更弱。
大家都讲究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婚前财产公证约定AA制的除外)。
其实这个大家都能接受,就是不能接受,女人因为怀孕生子,养育孩子,照顾家庭等影响了之后甚至一直到终身的收入,如果有赡养费制度以后,男人也不敢随便出轨,因为出轨代价也很大(如果妻子不再婚的话,他还得养妻子一辈子),就算离婚,女人也不用担心生活质量下降太多,夫妻婚内关系趋于平衡,更容易融洽。
可惜天朝政府不知道何年哪月才会引进这个赡养费制度?
加名不加名的,都是自愿行为,不归法律约束。只是现在女性过于没有保障,因此才希望有一半属于自己的家,来保证夫妻关系的平等,而不是一方更强一方更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