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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要释 斌宗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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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舍利子是本经的当机,所以观自在菩萨在要说法前,先招呼他一声以提醒他的注意。尤其是般若甚深奥义,菩萨欲畅宣之,唯非上智之人不可与言,故特呼佛弟子中智慧第一的舍利弗而告之。按法月译本云:于是观自在菩萨,以三昧力,行深般若波罗密多时,照见五蕴自性皆空……从三昧起即告慧命舍利弗!菩萨有般若波罗密多心……汝今谛听善思念之!我当为汝分别解说……’
  【分释】舍利子,是人名,就是舍利弗(为南天竺波罗门提舍之子,字优波提舍,号舍利弗)。是梵语,译为子,舍利译为ご鹭,合言之为ご鹭子;现在称为舍利子者,乃华梵合称。舍利是印度的一种美眼鸟,其母眼似之,因此名为舍利;尊者连母立名故称为舍利子(谓舍利之子也)。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56楼2014-09-10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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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不异空,指身暨宇宙一切万有的现象。不异,异字除作各异的解释外,还可作离字解。有二义,前文曾经说过了。现在先来把这四句文义略释一下:
      缘起假象谓之,缘生无性谓之;虽有假象都无实体故言不异。所谓色虽分明显现而无实体,故说色不异空;虽无实体,而分明显现,故说空不异色。一切色法皆藉众缘而生起,本无自性,非色灭而后始空,即存在时亦不过一种幻相,莫不当体即空,故说色即是空;依性空而幻生一切万有的色法,则性空便为一切色法之本体,故说空即是色。以上所说是约缘起性空义(一、由因和合生之法,皆无自,其体本,故云缘起性空。此空字作虚妄不实解。二、谓一切缘起诸法,皆依真空理体而生起,当体——’——即是真,故云缘起性空。此空字指真空。今取虚妄之空释之)。今再略为申明:
      何谓缘起?何谓性空?须知世间一切事事物物,莫不全由各自需要之种种条件——缘,组合而生起,这叫做缘起。一切事物既皆仗因托缘而生,自然没有实在不变的个性,因此说为性空。以其没有不变的自性,所以才能在一定的场合下,而和合产生另一种的事物——例如木经火烧则成炭,泥经窑炼则成瓦,或砖。它——一切事物,如果有自性的话,那就永恒不变了。所以不能永恒不变,就是没有自性,因无自性故能缘起(幻生一切事物),因缘起故说性空。这便是色不异空等四句的道理。括要的说:因缘起而性空——‘色不异空,依性空而缘起——‘空不异色;缘起无自性当体即性空——‘色即是空,性空为缘起所依即是缘起之本体——‘空即是色。亦即所谓:缘生无性(有而非有)——色不异空;无性缘生(空而不空)——空不异色。缘生而无性,无性而缘生(即有即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此约虚妄不实以明空义)。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57楼2014-09-10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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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论云: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缘起),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义(性空)。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缘起即性空),若无空义者,一切法不成(性空即缘起)。这句偈可谓揭破缘起性空的秘密(以上约不异解)。又缘起不能离开性空,因其性空故能幻现一切万有的假象——色不离空,性空亦不能离开一切万有的现象,以其没有一切万有的现象,便不能显示性空——空不离色(此约不离解释)。大般若经云:菩萨摩诃萨,行深般若波罗密多,不应于色求(色不异空),不应于受想行识求(受想行识不异空),不应离色求(色即是空),不应离受想行识求(受想行识即是空)
        一切众生迷此五蕴身心,不能了悟一切缘起性空之理,依缘起因果而为杂染的流转,因是生死无尽,如能依般若观法而修便可度脱生死。
        以上乃就缘起性空以释色不异空等的四句道理。兹再约真如(即真空实相)缘起申明之:真如乃法界平等的一大理性,宇宙万有是缘起的一大系统。真如一念活动而成宇宙万有之现象,宇宙万有之生起皆依真如实相为本体;真如为能缘起,万有为所缘起,能缘起之真如举体一动,即成所缘起之万有。一切诸法既皆依真如而生起,则宇宙万有无非真如体上之现象,当体即是真如;而真如理性即是宇宙万有之本体,举体不离现象。至于五蕴身心岂能逃此例外,也莫不是真如体上的一种现象,当体即是真如;象虽生灭无常,体则常住不变。万象是从其形相存在上而言,真如是从其性体灵妙上而言,绝对平等不生不灭之真如理性,永为一切万有现象所依的本体,据此则真如与万有并非别物,只要吾人能直下承认幻象当体即是真如就够了。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58楼2014-09-10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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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明白了上面所说的道理,则宇宙万有终不能离于真如而独有的,正如万物不能离于虚空而别存在;所谓缘起不离真如,故曰色不异空。而平等真如亦不拒绝万有随缘之用,正如广大的虚空并不拒绝万象的发挥;所谓真如不碍缘起,故曰空不异色。万有既依真如而生起,当体即是真如,故曰色即是空。真如既为万有之所依,即是万有之本体,故曰空即是色。要之:万有依真如而成立——色不异空,真如为万有之所依——空不异色;万有当体即是真如——色即是空,真如即是万有之本体——空即是色。唐译起信论云:一切法不异真如。此则可为五蕴不异真如,真如不异五蕴,五蕴即是真如,真如即是五蕴;乃至真如即是诸法实相的一种铁证(以上约真空实相的第一义空以明空义)。
          先说不异二句是除执,即打破旧思想;后说即是二句是进取,即改立新观念。因其不异故能离一切相(不著一切法);因其即是故能即一切法(不废一切法)。金刚经云:所言一切法,即非一切法(不异),是故名一切法(即是)。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不异),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即是)。上面所引的几句话对于不异即是的道理,说得非常透彻之至。又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实与心外无法,法外无心;随缘不变,不变随缘的意思相同。以心外无法故说空即是色,以法外无心故说色即是空。以随缘不变故云色即是空,以不变随缘故云空即是色。又色不异空,即非有相,空不异色,即非无相,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即非法相亦非非法相。
          总上是发挥性相不离,空有不二的道理。先明不异是渐义,以其既云不异,则分明色与空是两个,不过性质相同耳。因而更进一层明即是,是圆义,此则色与空融为一片无二无别矣,这才合乎般若第一义空。我们如能依观照般若,以体会诸法如实之相,当体即是真如,则为菩萨究竟解脱;若迷乎此理,逐境生灭,颠倒执著,即是凡夫长处沉沦。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59楼2014-09-10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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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部心经纯以观照般若为宗旨,实相般若为归趣,因此有再约三观发挥的必要。
            凡夫不知缘起性空之理,处处执著,故用空观照之,了达诸法当体皆空,故说色不异空。这是摄用归体的道理。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60楼2014-09-10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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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乘人虽能了达诸法皆空之理,可是我执已破,而空执未忘,饮三昧酒,堕无为坑,一味耽空滞寂,观三界如牢狱,视众生如冤家,不肯出来救度众生,只是独善其身,成自了汉,对于进取上乘,求无上道的这些事自不消说。因此常被佛呵斥说:焦芽败种,永无成佛之机。今用假观照之,了知真空理体并非离了一切诸相之外而别有者,何妨即诸相而见真空,故说空不异色。这是从体起用的道理。
              权教菩萨,虽能入空证道,出假度生,唯其入空时,认为有理可证,这是证道的一种执著;尤于出假时,认为有生可度,这是度生的一种执著;根本是在空法未忘,不能圆融中道之所使然。今以中观照之,于入空证道时,则能不著于空,同时亦能出假度生;于出假度生时,则能不住于相,同时亦能入空证道。能够入无入相,出无出相,空既不空,假亦非假,色空平等,二边叵得,当体即空——色不异空,即假——空不异色,即中——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自然而然地虽念念度生,而不见有生可度,心心求佛而不见有佛可求。于是则无证亦无度,虽无证无度,而终日如是度,如是证,空假圆融,色空无碍,故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是体用和融,色空不二的道理。
              要知道若色异于空者,则失了妙体,空异于色者,则失了妙用;色空不相即者,则体用隔碍,不能圆融。当在色时能够随缘不变,处空时能够不变随缘;虽用色而能忘色,证空而能忘空,自无离色觅空和执空废色之毛病的发生。于是则与实相般若相应矣!因此故详明三种观法。总之,历无法时则名为空,历有法时则名为假,历二边(空假)不住时则名为中。始终心要说:真谛者泯一切法(空观),俗谛者立一切法(假观),中谛者统一切法(中观)(就性德之理而言,谓之三谛;就修德之智而言,为之三观)。若无空观则何显法身之本体,怎能脱俗入道;若无假观则何显法身之妙用,怎能入世度生;若无中观则何显法身的体用不二,焉能去二边相,而证圆满的中道。大矣哉!三观不可得而思议也!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61楼2014-09-10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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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来初说色不异空,是破凡夫著有之我执,当修空观。次说空不异色,是破二乘著空之法执,当修假观。虽然说了色空不离不异的道理,尤恐其不能圆融相即,故后又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中道妙理,以破权教菩萨的空假二边之执,令其修中观。这色不异空等的道理很深奥,我来说一个譬喻比较容易明白。
                比方有人依金制器(金喻真空器喻色),则有钗簪或手环,颈炼等的差别器相出现,虽形式宛然,实则没有自体,这是怎样说?因为它们一离了金的本身,就不成立了。可是相虽是假,体即是金。基于此点,则非仅不能废金而别求器之存在,同时也不必毁诸器而别寻金的本体,当即器见金,即金是器。要在能认识金之平等相,不去取著器的差别相,则器器皆金,自无金器的颠倒是非之发生。今会通之,所谓:器不异金(器无自体依金成故),金不异器(金为器之本体故),器即是金(器既依金而成,当体即金),金即是器(金既为器所依即是器之本体)。亦可取波水喻之:波喻色,水喻空。波浪依水而成,当体即水,则波不异水;水为波之体,全相是水,则水不异波。如是波即是水,水即是波。既知波浪即水,则不必拨波觅水;水即是波,则不致昧水逐波。一旦风息波平全体是水,就是未平时亦莫不当体即水。知道这种道理,则色空和融而不隔碍,相即而不相离了(水遇风则起浪,心应缘即生色,波浪是幻相起灭无常;水是本体乃湛然不变。波浪虽幻而当体即水。色心的道理推例可知)。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62楼2014-09-10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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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生迷真执妄,似昧水逐波,所以随业轮转于六道而不息;诸佛菩萨了妄即真,似知波是水,所以应缘示生于十界而无碍。
                  现在不厌麻烦,再作一最切近而浅显的说明:色即物质,空指精神。物质不能离开精神的主体——色不异空;精神亦不能离开物质的作用——空不异色;物质精神的使用品——色即是空,精神物质的统御者——空即是色。此则怎样可以分离而失去联络呢?须知,缺了物质即失去现实的作用,缺了精神即失去思想的活动。所谓物质和精神两者都要做到周密备至才为圆满的。固不能偏重于外在的物质生活方面,而轻弃精神思想不顾,同时也不能偏重内在的精神思想方面,而轻弃物质而不用。光靠物质生活,或仅以精神思想要在社会活动著,是绝对不可能!又肉体没有精神的维持则失了主宰;精神没有肉体的供役则缺了运用。肉体和精神是很有密切关系的。色不异空,空不异色……的道理,就是这样。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前是约观身方面说,现在是约观心方面说。五蕴中先举色蕴为例,其余的四蕴亦莫不一一皆如色蕴之虚妄不实,当体皆空。不过色蕴是物质的现象,行等四蕴是心理的现象;虽然性质不同,其缘起性空是一样的。因为行等四蕴,根本亦藉众缘——六根,六尘和合而成,本无自体,一一皆不异空,皆即是空;故曰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详言之,即受不异空,空不异受;受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识三蕴类此可知。至于观法也像破色蕴时例之就是。
                  【合释】啊!舍利弗!依空幻起底物质现象(色)是不异空的,为物质现象作本体底空是不异色的;那末,物质的本体就是空,空的现象就是物质。丁初遣执竟。
                  丁二:显性(上文明观法以遣诸执,今欲破妄相,先显实相)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63楼2014-09-10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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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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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相理体真常不变——非可以作之使其生,坏之使其灭;又非由般若照见然后始有谓之生(本来不生故),亦非般若未照见前则无谓之灭(本来不灭);故云不生不灭。实相理体本自空寂——非可以染之使其垢,治之使其净;又虽被恶缘所染性本不垢,虽为善缘所熏性未尝净;故云不垢不净。实相理体本自圆满——非可以加之使其增,损之使其减;又非修般若时豁破无明实相显现谓之增(实相本自不增故),亦非未修般若时被无明所障蔽迷而不觉谓之减(实相本不减故),故云不增不减。换句话说:实相之理体,因不变故——色现时,身生不随之而生,色灭时,身死不随之而灭。因空寂故——凡夫染于有漏恶法,不随之而垢,圣人熏于无漏善法,不因之而净。因圆满故——众生迷之并不见其减,诸佛证之亦不见其增。妙哉实相!亘古今而不变,历万劫而常如;生佛一体,凡圣无差。所谓象现非生(不生),缘尽非灭(不灭);随流不染(不垢),出障非净(不净);惑断不减,德满不增;这就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的道理。
                    良以真空实相绝待平等,于中本无生灭、垢净等相可言,只因众生迷昧,妄生计度执著,故有这些虚妄之相的发现——缘聚妄见为生,缘散妄见为灭(凡夫生此死彼六道轮回妄见生灭);随恶缘之染虚妄名垢,随善缘之熏虚妄名净;悟时妄计为增,迷时妄计为减。今用般若空观照之则见真谛理,即不生;用假观照之则见俗谛理,即不灭;用中观照之则见中谛理,即不生不灭。不垢不净,和不增不减例之可知。这些道理很深奥,我来说个比喻:
                    不生不灭,如电球投于电则光谓之生,而电亦不见其生,弃之则暗谓之灭,而电亦不见其灭;光暗虽有生灭,而电唯是一体,本无生灭。不垢不净,如日光照于污泥,终不随之而垢,照于澄潭,亦不因之而清;水有清浊,而日光唯是一体,本无垢净。不增不减,如掘地取空,楞严经云:掘地一尺,即有一尺虚空,掘地一丈,即有一丈虚空。盖掘时空生而不见虚空之增,塞时空灭亦不见虚空之减;地有空塞,而虚空唯是一体,本无增减。真空实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的道理亦复如是。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64楼2014-09-10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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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次当知,这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是凡夫所迷之法;四谛,十二因缘,智得,是出世圣者所修之法。生灭蕴入处界垢净增减智得。因众生迷真逐妄故有生灭。十二因缘的流转门是属苦集二谛,为世间因果是还灭门属道灭二谛,为出世间因果是。菩萨修行其证道时为增,断惑时为减。
                      今言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正明实相的理体本无凡圣修证、因果等事可言,直显般若真空——脱落诸见,泯绝群情。
                      【合释】啊!舍利弗!这些五蕴等一切诸法,它的现象虽然是假,然而它的本体就是真空实相,本来没有所谓缘聚为生,和缘尽为灭;也没有出障为净,随流为垢;悟时为增,迷时为减等的虚妄之相。所以说,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 丁二显性竟。
                      今初:对迷心重者破五蕴(上文显实相是明真空实相之理体,今文破妄相是明理性中本无色等虚妄之法)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65楼2014-09-10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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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此破相文共有三科,专为破凡夫及二乘人之迷我法二相而施设的。先破凡夫著五蕴之我相,凡夫所执我相,不出色、心二种。迷心则著思著想,执缘影虚妄以为心;迷色则著身著物,执四大幻质为实我,执万有假象为实法;自无始来,未肯暂舍。因其所迷各殊,遂使法有开合不同——有迷心重而迷色轻者,有迷色重而迷心轻者,或心色并迷者,佛心慈悲,佛智鉴机,以善巧方便,乃因人而施教:对于迷心偏重而迷色者轻,则为说五蕴之法——合色法为一——色蕴,开心法为四——受想行识;此合色开心之法。若对迷色偏重而迷心轻者,则为说十二入,合心法为一个半——意根一,法境半分,开色法为十个半——五根、五境、及法境之半分,此谓合心开色之法。若对心色并迷者,则为说十八界,开色法为十个半,开心法为七个半——识六,意根一,法境半分,此谓心色俱开之法。)
                        【分释】是故空中,此四字当连贯到无智无得句。是故二字乃承上起下之词,谓承上文诸法空相,起下文无色,无受、想、行、识;乃至无智亦无得。空中谓真空实相之中。无色等的字就是空的意思。蕴空的道理已如上述。
                        前照见五蕴皆空,是约五蕴本身虚妄而言,今是就真空实相理性中,本无此等虚妄之相而说,非重复也。
                        这是对于迷心偏重,迷色轻者而说的,故合眼耳鼻舌身为色蕴一,开为受想行识四蕴。 己初破五蕴竟。
                        己二:对迷色重迷心轻者破十二入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66楼2014-09-10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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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此破十二入也。六根为内六入,六尘为外六入,合之为十二入。入是涉入之义,谓根能涉尘,尘能入根,根尘互相涉入而生识,并且为识之所入也。又名十二处(旧译为入,新译为处,处是依托的意思,是说识乃依托六根六尘而生的)。换句话说,六根六尘为识的所生处。六根为所依,六尘为所缘。
                          【分释】眼、耳、鼻、舌、身、意 此为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根是能生义(犹草木之根能生枝干也),谓眼等六根能生眼等六识——眼根对色境即生眼识……意根对法境即生意识,故以根称之。
                          眼有缘色的作用,根专司视之器官;耳有缘声的作用,根专司听之器官;鼻有缘香的作用,根专司嗅之器官;舌有缘味的作用,根专司尝之器官;身有接触的作用,并为眼等诸根所依的总机关,根即专司动作之器官;意有知觉的作用,根即专司思虑之器官。前五根为四大所成是属物质的;后一根为心所依之根是属精神的。但小乘以前念之意识为意根,大乘则以八识中的第七末那识为意根。
                          此六根若依生理学的名词来说,在体质方面谓之:目、耳、鼻、舌、皮肤、脑筋。就作用方面则谓之:视官——眼根,听官——耳根,嗅官——鼻根,味官——舌根,触官——身根,以及心理学的感官——意根(官,职也,此六者各有其职司——眼司视,耳司闻……)。
                          又此六者有扶尘根和净色根的不同。扶尘根,或作浮尘根,乃父母所生的,是外现之形状,体粗而浊,但有形质,全无知觉。经中所谓:眼如葡萄朵,耳如新卷叶,鼻如双垂爪,舌如初偃月,身如腰鼓颡,意如幽室见。因为它能扶助正根——净色根之作用,故名扶尘。又此眼等六根乃虚浮不实之法,故以浮尘名之;有损坏故。此浮尘根为所依,于中别有能依的净色根,又名胜义根,此为正根——乃眼耳鼻舌身等六浮尘根之实体,有发识取境的功能,胜于浮尘,故曰胜义。又因清净四大所成,故以净色称之。此根隐于内部,体细而净,犹如琉璃,非肉眼所能见,要是天眼则能见之;仿佛如生理学家之神经细胞。此眼等六种净色根,若就生理学名词来说:即视神经——听神经——嗅神经——味神经——触神经——感神经(这不过一种比喻,似是而非,不可当为正确)。
                          如上所说,眼的扶尘根,就是眼球,眼的胜义根,就是视神经,但光有胜义根——视神经,而没有浮尘根——眼球,则像盲人一样,或者光有浮尘根,而没有胜义根同样不能发生作用。必须扶尘根与胜义根二者俱备,我们的眼睛,才能发生作用的。其他耳等诸根也是一样的。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67楼2014-09-10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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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声、香、味、触、法,此为六尘。尘有染污、动摇二义:一、此六种能染污真心,故以六尘称之。二、此六尘常在生灭变动,即摇动义。六尘亦名六境,因色等六法,为眼等六根所对象的东西——境。前色等五尘是生理的对象,属色法;后法尘是精神的对象,属心所法。因为是六根所缘的六种境界,故名六境:
                            色境,眼所见的一切对象——青黄赤白,长短方圆,乃至男女形貌。声境,耳所闻的一切对象——琴瑟,管弦,环佩,歌咏,乃至男女声音。香境,鼻所嗅的一切对象——龙麝,栴檀,沉香,脂粉,乃至男女身分之香。味境,舌所尝的一切对象——甘甜,咸淡,酸辛,苦辣,乃至一切饮食美味。触境,身所觉触的一切对象——冷暖,滑涩,轻重,柔软(如妙衣上服之触受),乃至男女肉体接触。法境,意所缘的一切对象——五尘落射影子——过去一切事物的幻影。(此六尘境,于每境之中都具有可意’‘不可意二种,以及俱生’‘和合’‘变异三种。即所谓可意色,不可意色,可意声,不可意声,乃至可意法,不可意法。例如丑陋之境,见之令人讨厌者,此谓不可意色,美好之境,见之则生欢喜,此谓可意色。又欢乐之声闻之适意,此谓可意声。愁苦之声,闻之生恼此谓不可意声。香味触法例之可知。至于俱生、和合、变异——例如栴檀沉香等,它的香气是与生俱来(本来就有的),这叫俱生香。由物与物和合经人工制作而成的香,如香水等,这叫和合香。由物质变异而生的如果类成熟时所增加的香,这叫变异香。又如甘蔗之甜,黄莲之苦,这都是随其本性而然的,谓之俱生味。由多味和合而成的,如烹调之味,谓之和合味。由随时所变生之味,如瓜熟而甜,姜老而辛,谓之变异味。余者例此可知。
                            前五境(色声香味触)的道理容易明白,唯此法境较难了解,今更略为说明:例如昨天,或数个月前见一喜欢之物,或听一悦耳之言,事虽过去而内心(意根)常在想像著这些过去事迹(幻影),这些幻影叫做法境,亦名法尘。
                            要知道此十二处各各皆可称法,何故独举第六境名法处(法尘)耶?因为前五境乃各有所囿,是有限的,唯意一根所对立之境,乃遍摄一切法,是无限的,故特以法处名之。又此六境,亦名六贼。因其色等六境,以眼等六根为媒,常能劫掠自己本具的一切功德法财故。涅盘经云:菩萨摩诃萨,对此六尘,如六大贼,何以故?能劫一切善法故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68楼2014-09-10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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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眼耳等的无字,有两种说法:一、离因缘假合之外,眼等六根各无自性,色等六尘不能建立。二、谓眼等六根,对于色等六尘,于中不起妄念分别自无根尘虚妄的一切作业(眼不贪色,耳不贪声……)故曰无。须知此眼等六根和色等六尘,皆是真空实相中的一种虚妄现象,没有实体,我人如能悟妄本空,融相归性。相既无体,性自空寂,还有甚么六根六尘之可言呢?故曰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大般若经云:眼处但有名,乃至法处但有名,眼处空,乃至法处空,即此意也。
                              以上是对于迷色偏重而迷心轻者所说的,故开眼、耳、鼻、舌、身五根,并色、声、香、味、触五尘,及法尘中之无表色半分,共十个半为色法;合意根,及法尘中之心所法半分,共一个半为心法。 己二破十二入竟。
                              己三:对色心并迷者破十八界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69楼2014-09-10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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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预释】此破十八界也,即于六根、六尘之外,更加六识合计三六成十八界。,是界限义。因此根尘识三六十八法,各有界限不混。所谓六根有六根的界限,六尘有六尘的界限,六识有六识的界限。若详细来说,眼根有眼根的界限,乃至意根有意根的界限;色尘有色尘的界限,乃至法尘有法尘的界限;眼识有眼识的界限,乃至意识有意识的界限。如眼根以色尘为界,耳根以声尘为界……意根以法尘为界。又色但为眼所缘,不能越色有见;声但为耳所缘,不能越声有闻……法但为意所缘,不能越法有想。色尘以眼根为界,声尘以耳根为界……法尘以意根为界。因眼所见唯色,非声香味等能为所见者;耳所闻唯声,非色味触等能为所闻者……又眼识必依眼根而发,余根不能。而眼根除发眼识之外,亦不能另发耳鼻舌等识(此约凡夫迷方面说,所谓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其他推之皆然。总之色为眼所缘之界,眼为色所入之界,合眼根色尘则为眼识所发之界。耳鼻舌身意例此可知。又色境在外为外界,眼根在内为内界,识生其中为中界。因各各界限不同,故以十八界名之。复次含有:作用保持二义。如眼为能见,色为所见,眼识为能了,这是作用的界限。又因有界限故,能保持自相不失,如我们中国有一千一百六十余万方公里的国土,如果没有界限,则失去了中国的自相了。十八界的道理亦复如是;如果失了界限则无所谓六根、六尘、六识了。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70楼2014-09-10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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