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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要释 斌宗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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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释】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乃至二字是文章的一种省略法,没有把十八界的名称一一说出,但举最初之眼界,以及最后之意识界,那中间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之五根;色界、声界、香界、味界、触界、法界之六尘;以及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之五识等的十六界以乃至二字把它省略了。
  能见之根名为眼界,能闻之根名为耳界,乃至能觉知之根名为意界。所见之境名为色界,所闻之境名为声界,乃至所想像之境名为法界。了别色境名眼识界,了别声境名耳识界,乃至了别法境名意识界;合拢来谓之十八界。六根六尘的内容上面已经讲过,现在来略说六识内容:
  眼根为所依,色境为所缘以生了别为其用,叫做眼识;耳根为所依,声境为所缘以生了别为其用,叫做耳识;乃至意根(意根即第七识,专执第八识见分为我,而成我执,由我执发生意识,而见万法,故六识以七识为根)为所依,法境为所缘广起分别计度为其用,叫做意识。总之依眼根所生之识为眼识,乃至依意根所生之识为意识(此皆从所依得名)。眼识以了别色境为它的作用,乃至身识以了别触境为它的作用,意识以了别法境为它的作用。前五识所依的是物质性的色根,第六识所依的是精神性的心根。
  严格的说:前五识的功能是直觉,只能各缘一境(如眼识缘花时则不能缘鸟),全无筹量分别之心,并且但缘现在,不缘过去、未来。第六识的功能是分别计度,且能回忆过去,预想未来,此为众生造业之良媒也。
  眼等六识若依生理学的名词来说,就是:视觉——眼识,听觉——耳识,嗅觉——鼻识,味觉——舌识,触觉——身识,知觉——意识。前五识相当于心理学之感觉’——见色闻香只知是色、是香,不起第二念。第六意识相当于心理学之知觉’——不但知是色、是香,能更进一步,知其是花之色,是花之香及其他。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71楼2014-09-10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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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十二入有的属色,有的属心,唯此六识,概属心法。总之识依于根而发生了别,根依于识而发生作用,尘为根识所作用所了别。又六境是六根所缘,为六识所认识的对象;六根是能缘六尘,为六识所生起的处所;六识是依六根所生,为了别六境的功能。根尘识这三者,有相依为命的密切关系,如缺了一者,则对于一切事物就不能发生活动——作用。因此,根境识三,必须相应一致方能发生种种作用。根与境相接,如没有识与他们——根境的联络,那物质与精神是不能发生任何作用的。所谓: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六根六境虚妄不实的道理已如上说。以其所依之根尘既空,而能依之识心自无。所谓内既亡六根,外亡六尘,中亡六识,三者俱空则灵光独耀,内外中间融归一性——真空实相!那么,十八界虚妄之法当在何处?故曰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楞严经云:根尘脱粘,识无所寄,根尘无体,识性元空。又云:若有一人发真归元,十方虚空悉皆消殒。十方虚空尚且消殒,何况蕴入处界呢?须知此等妄相,皆由凡夫心生颠倒执著而有,吾人果能不被所迷,了妄即真,全相皆性,则法法当体即是真空实相,还有什么五蕴等的这些幻相可言。于是则转五蕴为三德,转十二入为二相(智相,用相。转六根为智相,转六尘为用相),转八识为四智。六祖惠能说:识本是智,更不须转,只是悟得八识自性清净,当体便是大圆镜智。识得此理,则蕴入处界,本极圆妙,根根尘尘无非自性中普光明智。奈因众生迷昧,妄生执著,故不得不破耳。
      总上来说:这些蕴入处界的虚妄之法,皆是迷真幻现的一种缘起假相,它的本体是空的,不过凡夫痴迷认为实法,菩萨用般若妙智观之,了知真空实相的理体上,本无此等虚妄之法,故一一无之。当知,若就事方面,则此蕴入处界,乃迷情虚妄之法,是苦本,是无常,是无我,故当极力破除。真空实相,乃真实究竟之理,是常、乐、我、净,故当彻底证得。所谓若不空掉诸法虚妄,何处觅得真空实相,此乃方便义也。若就理性方面,即从一切法本性中而融观一切,则虚妄相中全体皆真,观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盘,实无少法可破(即一切法),亦无少法可得(离一切相),一切不坏不失,无得无证,法法即实相,法法皆真空,此乃真实义也。
      以上是对于色心并迷者而说的,故开六根的眼、耳、鼻、舌、身五界,六尘的色、声、香、味、触五界,以及法尘中的无表色半界,为十界半,属色法。开六识的眼识……意识六界,以及法尘中的心所法半界,并意根一界为七界半,属心法。总共十八界,成三科法门,各随众生根性,任修一法,即能悟入,所谓一悟一切悟。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72楼2014-09-10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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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释】照上面所说——‘是诸法空相的道理看来,便知道真空实相的理体上,本来清净空寂,于中没有色受想行识之五蕴,和眼等六根,色等六尘,以及眼识界等六识的虚妄之法,故曰无色……无意识界。 己三对色心并迷者破十八界竟(戊初破凡夫我相文至此完)。
        戊二:破二乘法相分二己初 破缘觉十二因缘法。己二 破声闻四谛法。
        己初:破缘觉十二因缘法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73楼2014-09-10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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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入即六根。在母胎十个月的中间,由名色渐渐成长到六根完备,于出胎后对六尘境有互相涉入的作用,故名六入(自第五七日形位后,渐具根相,至第六七日名发毛爪齿位,第七七日名具根位,六根初成。从名色,六入至出胎,中间总有三十八个七日皆属胎中位)。此为有情一生自用之自体。
          触即接触。根、尘、和合而成触。指出胎后六根与一切外境之接触。当小孩二三岁时,天真纯朴,六根对境但起单纯之知觉,没有憎爱的分别。此为六根交际一切外境的一种作用。
          受即领受(领受所触之境)。根境相对于违顺二种境界上,生起苦乐二种感觉谓之受。当四五岁至十岁时年纪稍长,知识渐开,知道接受一切境界,对于饮食衣服玩具等,都有所求,且能分别好丑,唯不生贪爱之心耳。此为对境所起的一种情绪。
          爱即贪爱。于所对境,能起贪爱。当十一二岁至十八九岁时,年将成人欲望既开,对于五尘欲境,心生贪著,唯尚未广遍追求(文中虽单举爱字,其实亦含有憎字在内,所谓遇顺境时则起贪恋之心,遇逆境时则起憎恶之心)。此为对境所起的一种贪染心。
          取即妄取,追取。二十岁后贪欲转盛,于一切境,广为追取(文中虽单举取字,实则亦含有舍字在内,所谓:遇可爱之乐境则念念贪求,必尽心竭力以求得之而后已,遇所憎之苦境则念念厌离,必千方百计以图舍之而后已)。此为爱染欲境的一种趋求(前之无明是过去惑,今爱取二支为现在惑,同时又为未来因)。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77楼2014-09-10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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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即业。有因有果之谓,由前际因(爱取),生后际果(生老死),业力牵引,因果不亡,遂演成三界轮回的事实来。换句话说:由爱取二者所驱使,而去造作种种有漏之业,以感未来生死之果报。果报的范围虽广,要之不出依正二报。依报即是欲有(欲界),色有(色界),无色有(无色界)。正报即是本有(现在之身),中有(中阴身,此身已死,后身未成,于此中间所受化身谓之中阴身),后有(后世受生之身)。等三有为受生处之依报,等三有为所受身之正报(前指过去业,今指现在业,虽属现在却为未来生死苦果之因)。此为所作业力感报的一种规定。
            生即受生。以现在所造之业为因,依因感果,必招来世受生——在四生六道中受生(此之一支通因通果,若对前之爱取有三支而言,则属未来受生之果,若对后之老死一支而言,则属未来感果之因)。此为未来受报的一种活动。
            老死即老耄和死亡。诸根衰败叫做老,身坏命终谓之死。既有生就不能不死,则四大幻躯自然从少至老,无常转变必至于死,如燃香相似的渐渐消殒;要想永生不死,常壮不老是绝对不可能的!(老死本来二事,何故合为一支?因为老不一定有的,如一般夭殇者则不历此阶段,故与死合为一支。)此为未来受报的一种结果。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78楼2014-09-10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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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无明是无始一念不觉障蔽真心的一种虚妄(过去惑);行是依无明妄惑所造的一切业因(过去业);识是依所造业而受现世投胎之第八阿赖耶识(业报主);名色是神识依父母精血,心身渐次发育的一种状态(约初受胎时言);六入是在母胎中六根初成的名称(约住胎言);触是六根与六境接触不起憎爱的一种作用(约出胎后言);受是对境分别苦乐的一种感觉(五六岁后的作用);爱是对境生起的一种欲望(十四五岁后的作用);取是广求五欲的一种作业(二十岁后的作用);有是由贪爱而造作的一种业力(作业成就);生是依著所造的业力去受报投生的一种事实(依业受报);老死是由无常转变根败身亡的一种现相(生命结果)。也可说:无明是一切烦恼的总头目;是生死的创业者;是生死的责任者;名色六入是生死的业报身;触、受、爱、取是生死的犯罪者;是生死的承罪者;生、老死是生死的受刑者。十二因缘的名义大约就是这样。
              现在要来讲流转的意思:为了无明不觉的愚昧性所使,迷于声色货利之中,处处颠倒取著,因而做出一切不合理的为来;此则因无明而引起一切作业——行,故曰无明缘行(缘是生起和引起的意思)。杂集论云:无明有二种业,一、令诸有情得愚痴故,二、与行作缘。有了过去所造业因————牵识(业识)受报,此则因行而引起业识的投胎,故曰行缘识。杂集论云:行有二种业,一、令诸有情于诸趣中种种差别,二、与识作缘。有了业识托胎,自然组成形体,此则因业识而引起名色的成立,故曰识缘名色。杂集论云:识有二种业,一、持有情所有业缚,二、与名色作缘。有了名色,自然渐备六根,此则因名色而引起六入的构成,故曰名色缘六入。杂集论云:名色有二种业,一、能摄诸有情自体,二、与六入作缘。有了六根,自然能与一切外境接触,此则因六入而引起接触的作用,故曰六入缘触。杂集论云:六入有二种业,一、摄诸有情自体圆满,二、与触作缘。既有了接触。自然对顺境为乐受,对违境为苦受,此则因触而引起苦乐的感觉(受),故曰触缘受。杂集论云:触有二种业,一、令诸有情所受用境界流转,二、与受作缘。既有了苦乐的感觉,自然乐则生爱,苦则生憎,此则因受而引起贪爱的情绪,故曰受缘爱。杂集论云:受有二种业,一、令诸有情于所受用生果流转,二、与爱作缘。既有了贪爱,因而开展欲心,广为追求妄取,此则因贪爱而引起妄取的活动,故曰爱缘取。杂集论云:爱有二种业,一、引诸有情流转生死,二、与取作缘。既有了妄取,自然广为造作,而受业力的支配,此则因取而引起业有的规定,故曰取缘有。杂集论云:取有二种业,一、为取后有,令诸有情发有取识,二、与有作缘。既有了现在业因,必受未来果报——六道受生,此则因有而引起带业受生,故曰有缘生。杂集论云:有有二种业,一、令诸有情后有现前,二、与生作缘。既有了生命,自然由老至死,于中免不了一切忧悲苦恼,此则因生而引起老死的结果,故曰生缘老死忧悲苦恼。杂集论云:生有二种业:一、令诸有情名色、六入、触、受、次第生起,二、与老死作缘。至于老死二者,杂集论亦有解释。彼云:老死有二种业,一、数令有情时分变异,坏少盛故(老),二、数令有情寿命变异,坏寿命故(死)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79楼2014-09-10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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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前者生起后者续之,故曰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此十二支要之不出惑、业、苦三道,及因果律。先明因果:
                按无明与行二者为过去因,是能引之业因(能成就现在识名色等五支果故,吾人一生之由来皆为此二因耳)。识、名色、六入、触、受,此五者为现在果,是所引之业果(依过去无明与行二因所感,故望前过去二因是为现在之果,此乃我人现实身心活动的过程);此为过现二重因果也。爱、取、有此三者为现在因,是能生之苦因(我人一生之所作业,皆生于此爱、取二支,以此二者所造之业为因,因必有果,故望后之生、老死二支是为现在之因)。生、老死二者为未来果,是所生之苦果(此二者皆由爱、取、有三因之所感,故望现在之三因,则又为未来之果);此为现未二重因果也。所谓由过去无明与行二支因,招感识、名色、六入、触、受的现在五支果。复由现在的爱、取、有三支因,招感未来的生、老死二支果。前因今果,今因后果。如是辗转依因再感果,果上再造因,因果不昧,前后相继不断,生死轮回无尽。
                其次来说不出惑、业、苦的意思——颂曰:无明爱取三烦恼(烦恼即惑),行有二支属道,从识至受并生死,七事共成一道。这是说无明和爱取这三支属于烦恼道(无明为过去惑,是由惑发业;爱取为现在惑,是依惑造业)。行和有这二支是属业道(行是过去业;有是现在业)。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这七支是属于苦道的。惑业苦三道为一切有情轮回生死的一大纲领。所谓依过去世的无明(惑)(业)二惑业,招感现在世的识、名色、六入、触、受五苦道;复由现在世之苦道(识、名色、六入、触、受),再生现在世之(爱取)(有);依现在世之惑业——爱取有,再受未来世的苦道——生、老死;依未来世之苦道再生未来世之惑业。现在之惑业既由现在之苦道而生,则过去之惑业亦从过去之苦道而生;现在之苦道既生现在之惑业,则未来之苦道亦生未来之惑业。从上溯之则过去之惑业更从过去之苦道而来,往下趁之则未来之苦道更生未来之惑业;过去无始,未来无终。如是依惑造业,由业引生苦道,依苦道,再起惑,再造业,再感苦。惑业苦三成为螺旋式——没有穷尽的生死轮回,故曰流转门。
                一切众生从无始来,一直在这惑业苦的轨道上兜圈子——跳不出轮回。辟支佛观察到这点,心生畏惧,厌生死苦,遂用般若生空智断除惑业,于无限生死延续中获到解脱而证涅盘(灭苦)。
                上来把流转门的道理大约讲完,现在要来谈谈还灭门了。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80楼2014-09-10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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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先检讨一下生死的根源。人生怎样有忧悲苦恼,到底从何而来?是由无常转变的老死而来的(人生最悲哀而痛苦者就是老死);它——老死又从何而来呢?是从投生来做人而有的(因有了生的生命自然有结束生命的老死);何故要来投生?由所作而规定了的业牵引而来的(既有业因当然要依业受报而来投生,所谓负债须偿);有又从何而来?是由妄取而来的(因为有了妄取才会去妄造有的业因);为什么要去取呢?是被贪爱心所驱使的(如没有贪爱就不去取);爱又从何而来?是从领受而来的(如不去领受则贪爱从何而起);受又从何而来?是从六根接触六境而来的(根不接境自然没有领受);触又从何而来?是从六入而来的(没有六根怎能去接触尘境);六入又从何而来?是从名色而来的(没有心物和合的名色,怎能成就六入的作用);名色又从何而来?是由阿赖耶识去投胎而有的(若无业识揽父精母血而成胎怎有名色的成立);业又从何而来?是由各人为上所造出来的业,识被业牵而入胎(正如凭罪状而入狱,若无业力自然不会牵识受报而投胎);行又从何而来?是由无明的迷惑心所驱使去妄作胡为而成业(心不迷惑自然不会妄作胡为)。
                  反过来说怎样才能没有老死忧悲苦恼呢?当不去受;要不受,当不造业’——有;要没业,当不妄;要不妄,当不妄为贪;要不贪,当不妄为领;要不,当不妄为接;要不,当勿妄用六根(六入),要无六入,当勿产生名色;要无名色,当空业;要空业,当不妄作——‘;要不妄作,当破无明;无明一破则生死自休。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81楼2014-09-10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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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此可就明白了,生死的根源原来就是这个——无明!那么,想求解脱生死,当先断无明为下手功夫,犹如擒贼必先捣其巢而擒其王方能克尽全功,这是一种最恰当的譬喻。然而问题又来了,到底要怎样才能灭除无明?当用般若观照功夫,观察无明无性,当体即空。因为无明是我人真心上的一种虚妄,凡夫不觉被其所迷,菩萨智悟了知是幻。这种道理,当举一喻,比较易懂。就拿空华来说,空本无华,而病眼人则妄见为有,净眼人则唯见澄空(空喻真心,华喻无明,病眼人喻凡夫,净眼人喻菩萨,唯见澄空喻无明当体即空)。能了悟到这点(无明无性),则无明当下瓦解冰消——成为乌有。
                    无明一灭,则真心显现,于是对于一切事理都能明白不昧,自然也就不会迷执我法二相,生出种种颠倒取著而去妄造一切恶业——行(无明灭则行灭)。既不造业,那还有依业受报的业呢(行灭则识灭)?没有业识,自然不会产生在胎的名色(识灭则名色灭)。既无名色,则安有六入的构成(名色灭则六入灭)。六入既无,谁去接触(六入灭则触灭)。没有接触,怎能领受(触灭则受灭)。领受既无,便不生贪爱(受灭则爱灭)。既无贪爱,怎能妄取(爱灭则取灭)。既不妄取,自无有业(取灭则有灭)。既无有业,谁去投生(有灭则生灭)。既不投生,那有老死(生灭则老死灭)。所谓前者灭除,则后者不起,故曰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灭则老死灭。盖无明为生死根本,所以一灭了它,其余十一支则不断自断了。这好像砍树一样,从根砍断则全树皆倒。因此,所以断了无明,便可复真性(真性被无明蒙蔽不显故),除生死(生死被无明牵累故),故曰还灭门。
                    吾人如顺著生死潮流,则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于是乎永受生死。反之能逆了生死潮流,则无明灭,乃至老死灭,于是乎获到解脱。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82楼2014-09-10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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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来所说流转门是观察世间生死之缘起,属解方面的;还灭门是进修出世解脱之法门,属行方面的。虽则以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为原则的十二因缘,能令有情流转生死;却也幸有以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为原则的十二因缘,可使众生还灭生死。虽然如是,但在般若照见皆空下却一律没有它的存在。这里或许有人要发生疑问说:还灭门是出世圣者解脱生死的法门,为什么也不许它的存在呢?因为解脱是对生死而言,一有对象便是妄想——凡夫心想。盖自性觉照本无无明,自性无缚不须解脱(无无明尽)。所谓既无无明,自然没有生死,生死既无,还有什么解脱可言?换句话说:既没有生死流转之法,还用得到灭生死的还灭法门吗?无无明,亦无无明尽的道理,即此可以明白了。
                      菩萨行深般若用一心三观,照了一境三谛,了达无明当体即是真空实相,行识乃至老死亦莫不一一皆然。
                      永嘉大师说:无明实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佛性法身就是实相)。这对于无明当体即实相的道理,可说是一个极有力的证明(前是约无明虚妄不实,此乃约无明当体即真,正与前文破五蕴时约虚妄不实之空,及第一义空之意同)。
                      无无明句,是空流转十二因缘;亦无无明尽句,是空还灭十二因缘。前者须用观照工夫对治,有能有所,这是空法未圆。后者则连能空之空亦空,是更进一层以显般若真空义,此则非但破除我执无明,那法执无明亦被遣除无余。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83楼2014-09-10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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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次当知此十二因缘也就是四谛法,不过一种开合而已,名词上虽有差别,性质上却是相同。无明、行、爱、取、有,此五者合为集谛;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此七者合为苦谛;观因缘智为道谛,十二支灭为灭谛。又流转门,即是苦集二谛;还灭门即是道灭二谛。或问:既然名异义同,何故重说?答:为适应众生的机宜故。
                        【合释】真空实相的理体上,究竟清净解脱,非仅没有凡夫流转的十二因缘,同时也没有圣者还灭的十二因缘。因为它既名为缘起之法,则在诸法空相中也要否定它的自性。既然没有无明,乃至没有老死,自然也就没有无明灭,乃至老死灭;故曰无无明,亦无无明尽……
                        己初破缘觉十二因缘法竟。
                        列表如后
                        己二:破声闻四谛法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84楼2014-09-10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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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苦、集、灭、道。
                          【预释】此空四谛也,苦、集、灭、道,谓之四谛。又名四圣谛,谓圣者所悟之真理,依此四法而修可以超凡入圣,故名四圣谛;此为声闻所修之法。声闻为佛教中的一类小乘圣者,他们因为闻佛之声教而开悟的,故称为声闻。到底悟得什么?受了佛陀的开示,了解到三界生死无限迫(苦谛);同时又知道苦的根本是由贪嗔痴等,纵身口意造诸恶业积而成的(集谛);能够把它——贪嗔痴断灭,即能离苦而获到解脱寂之乐(灭谛);但要离苦断集,必须修(道谛)。
                          这里有个问题不可不知的!所谓听闻佛陀四谛道理而开悟的一群众生叫做声闻,当知佛在世时有佛说法,佛灭后,虽无佛直接说法,却有佛的遗教——一切经典流传的间接说法。得著这些遗教启示而觉悟四谛真理的众生,都可以称为声闻圣者,并不一定要亲闻佛声,否则终没有佛灭后的声闻圣者了。那末,三乘圣者是佛在世时方有的,佛灭度后就没有了吗?这是讲不通的。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85楼2014-09-10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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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谛:集是招感性,上面所说的那些苦到底从何而来?非从天降,不是地生,亦非神赐,更不是人与;乃吾人自己所创造出来的。由自心所起的贪嗔痴等所驱使去妄造一切恶业,依业受报而招集来的,故曰招感性。以其能招集生死等苦所以说它为集谛(它的本身就是见思惑,为招感一切苦法的业因,同时也是三界生死的根源)。
                            为了感觉著依业受报,生死无尽的痛苦,因而急求解脱的真理——灭。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87楼2014-09-10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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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灭谛:灭是可证性,谓去烦恼生死之苦,得涅盘寂之乐,故曰可证性。亦即寂灭的意思,谓烦恼既,自然生死永,所以说它为灭谛(指声闻所证之果——涅盘)。
                              为了要灭苦断集求证涅盘,因而急求办法——道。


                            IP属地:陕西本楼含有高级字体88楼2014-09-10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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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生死等苦无非逼迫为苦谛;贪等业惑能招生死为集谛;涅盘寂静远离生死烦恼为灭谛;道品观法诸修行法门为道谛。亦可说:感受生死业报叫做苦;身心积聚罪恶叫做集;所证涅盘叫做灭;修行门径叫做道。若连在一起来说:这现实人生毕竟是痛的,其苦从贪等烦恼招而来的,想达到寂解脱安乐的理想世界(涅盘),应要修而断灭烦恼。苦是集的结果;集为苦的原因;灭为修道的目标;道为求灭和断苦的工具。又苦集二谛属现实界,灭道二谛属理想界;苦谛是人生问题,集谛为缘起问题,灭谛是证悟问题,道谛是修养问题。
                                综观世出世间一切诸法,均逃不出因果二字。所谓果不离因,无因不感果。例如种子为因,结实是果,若无种子怎能结实。今就四谛来说,集谛是因,苦谛为果。道谛是因,灭谛为果。换言之,集为苦之因,苦是集之果;道为灭之因,灭是道之果。没有贪等的集因,怎能招感生死的苦果;若无精修道法为因,安得涅盘寂灭之果。苦是众生所感的业报,乃三界生死苦果,集是众生妄起的业惑,乃三界生死苦因,灭是圣者所证的真理,乃出世乐果,道是圣者所修的法门,乃出世乐因。苦集二谛是世间有漏因果(苦因苦果),属迷方面的。道灭二谛是出世间的无漏因果(乐因乐果),属悟方面的。又苦集二谛是拔苦,道灭二谛是与乐。凡夫迷故以为因而招生死果;圣者悟故以为因而证寂乐果。前者,是能生因果;苦由集生故(集为能生,苦为所生)。后者,是能显因果,灭为道显故(寂灭理性人人本具,不过由道的显示而已,道为能显,灭为所显)。
                                四谛若照顺序来说,应该先因后果,谓之集苦道灭。为什么却先说果而后说因,为之苦集灭道呢?当然有它的理由:因为果易晓而因难知,欲使其容易化导,所以先示苦相令其厌离,次示业因,使他断集;继之则又先示以涅盘之乐相,令其欣慕,然后再以道法示之令其修持;意在要他知苦断集,慕灭修道。这是佛陀教化众生,引诱小机的一种善巧方便,是很值得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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