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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贤,记住了吗?一会儿子时三刻,去城南接头。”
入秋,更深露重,鹿晗房间的灯依然亮着。他将地图交给少年,正色道:“不消我说,你懂的,站点绝不能落到敌方手里。”
少年重重点头,“您放心,我一定完成任务。”
“最后看到接头人也别心急,更不能放松警惕,务必确认身份。”鹿晗从桌上拿起随身带来的勃朗宁,机身擦得光亮,单手熟练地上膛,发出干脆利落的“咔哒”一声。
“敢玩么?”他手里把玩着那把最高配置的勃朗宁,神色狡黠,活似一只趁夜色入敌的孤狼。
“我……”
转眼,枪口碰上了卞白贤的太阳穴。少年被吓得一动不动,跟丢了魂似的。
“你今年十八?”鹿晗的语气甚至可以用愉悦来形容,手里却是真枪实弹,走火会要命的。
“还……还差半年……”少年哆哆嗦嗦回答,双目无神,眼见着冷汗就要掉下来了。
“哦。”鹿晗手上的力道依旧没有放松,死死抵着少年突突直跳的太阳穴,“说起来,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拿它杀过人了。”
“知道我第一次摸枪什么时候吗?”他似乎太久没有倾诉自己的内心,完全没有觉察卞白贤逐渐被冷汗浸湿的水蓝色衬衣,自顾自地继续,“十五岁?应该没记错。”
“我昨天已经替自己找好衣冠冢了!”他一声一声笑起来,然后漫不经心放下枪,看上去对少年的表现不甚满意。卸下膛里的三发子弹,他用带着温情的话语说道:“这个地方山青水秀,我大概会安心。”
少年咽了口口水,身形僵硬,呼吸轻而浅,又有些急促。他终于发现这个男人比他多的东西为何,不是安然度过的三年年龄差,而是死后余生的傲然无畏。鹿晗教他记住的第一件事就是活命。起初他嗤之以鼻,他来次便不为生,现下才明白,活人总归是比死人好用,多苟存一条命,就能多一份渺茫的希望。
翌日,未时,战役打响。
不似广州城那般惨烈,川蜀之地能持枪的还是少数。
鹿晗提前一天物色好的衣冠冢,不想先让朴灿烈给占了。鸡鸣犬吠五更天,斜阳草树下,他把骨灰盒放进徒手挖的小土坑,蹲下身随便扒拉几下子填平。
“朴中尉,我对你算是仁至义尽了。”他撩起白衬衣的袖管,白净的小臂抹去额头渗出的细细的汗珠,“不知道你们那有没有落叶归根的说法,实在不行叫吴世勋把你送回去,就怕你不愿意。”
他蹲下身,侧头低眉,看着泥泞的地面,“我到现在也没搞懂你当时为什么要杀我……”
鹿晗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拿起枪,对着那一小块湿润的土壤,“我恨你,你知道是为了什么。”接着,拉开保险栓,手指扣住扳机。